各中小学:
为做好我区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4〕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条件
小学: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度假区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2024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度假区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体育中心审核备案。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招生服务片区,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度假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度假区辖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茌平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区教体中心划定,农村中小学生划片范围由中心小学划定。
(二)坚持“公民同招”,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免试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结合适宜办学规模,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证处公证,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强化关爱措施,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科学确定入学条件。助力“青年兴聊”工程,提升青年子女入学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严防学生辍学,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四、招生材料
(一)公办学校
2024 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 类:度假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 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度假区辖区内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 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度假区辖区内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 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 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非度假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 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6 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二)民办学校
1.度假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同公办学校。
(三)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止 2024年7月1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 7 月 2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
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 2024年 3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须连续6个月方有效。
3.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 7 月 30 日前送交区教体中心,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区教体中心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4年度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 7月21日—8月10日。
8月25日前,招生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招生名单,报区教体中心基教科审核备案。
度假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1日—2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21日—2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23日—2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度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除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在平台上传租房协议。
报名时一般不需要家长选择学校。2024年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度假区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